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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安全教育】打击网络谣言 共建清朗家园 ——先科环保抵制网络谣言安全宣传

发布时间:2024-05-24 点击数:1313

当今社会网络已融入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,但同时也导致网络成为滋生各种谣言的放大镜,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,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引起了巨大的负面效应和危害。

为进一步增强对网络谣言的识别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,规范网络文明行为,遏制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及谣言的传播,共同守护网络清朗,高塍镇派出所开展“抵制网络谣

言”的专项宣传活动。

活动中,高塍镇派出所成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现场讲解等方式,向大家讲解网络谣言的危害性,介绍网络谣言的定义和辨别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,积极引导大家树立

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,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安全文明上网,加强自我防范,共同构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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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识别网络谣言

一、什么是“网络谣言”?

       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(例如微博、网站、论坛、聊天软件等)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、信息。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等特点,因此极易对正常的社

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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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如何甄别“网络谣言”?

1.看消息来源

消息来源是否可信、权威、正规,例如官方媒体、政府机构、知名媒体等,如果是来路不清的小道消息,需要谨慎对待。

2.看消息的真实性

需要核实消息的真实性,是否有相关证据、数据、调查等支持。如果消息只是凭个人猜测或者主观臆断,需要多加思考。

3.看消息的逻辑性

消息是否合理、合情、合法,是否符合常理,如果消息不符合逻辑,需要仔细分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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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?

1、民事责任

民事责任方面,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,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,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。

2、行政责任

如果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或者公然侮辱他人,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规定给

予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
相关法条: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若散布谣言,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,派出所会依据规定,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、查证、处罚。

3、刑事责任

相关法条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,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

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,以暴力或者其他方

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面对“网络谣言”  我们该怎么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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